五大优先行动应付欧盟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20 09:06:13 所属栏目:安全 来源:互联网
导读:当GDPR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时,其影响将超出整个欧盟(EU)的范围。它将适用于所有处理和持有欧盟居民个人资料的公司,而不论公司地理位置设置在哪里。随着对个人数据主体的重新关注,以及高达2000万欧元或超过4%全球年营业额的罚款威胁,企业别无选择,只能重
当GDPR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时,其影响将超出整个欧盟(EU)的范围。它将适用于所有处理和持有欧盟居民个人资料的公司,而不论公司地理位置设置在哪里。随着对个人数据主体的重新关注,以及高达2000万欧元或超过4%全球年营业额的罚款威胁,企业别无选择,只能重新评估安全处理个人数据的措施。 GDPR生效时,组织必须把重点放在五个高度优先的变化上,以确保合规: 1. 确定你在GDPR下的角色 任何决定为什么以及如何处理个人数据的组织本质上都是一个“数据控制者”。因此,GDPR不仅适用于欧盟的企业,也适用于欧盟以外的所有正在处理个人数据以提供货物和服务,或者监测欧盟内部数据主体的行为。这些组织应指定一名代表担任数据保护当局(DPA)和数据主体的联络人。 2. 任命数据保护官 由于GDPR的推出,许多组织将被要求指定数据保护官员(DPO)。当组织是公共机构,正在进行需要定期和系统监控的加工业务,或者有大规模的加工活动时,这一点尤为重要。“大规模”并不一定意味着成千上万的数据对象——GDPR的早期草案提到在任何12个月的时间内处理5000多个科目的数据。 3. 准备行使权利的数据主体 数据主体在GDPR下拥有延伸的权利。这些包括被遗忘的权利,数据可移植性的权利和被告知的权利(例如,在数据泄露的情况下,或者接收解释,例如在机器学习系统的自动决策中)。 如果企业还没有准备好充分处理数据泄露事件和主体行使权利,现在是时候开始实施额外的控制。 (编辑:宁德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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