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存储技术:消除公安信息化的信息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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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公安系统是国家重要机关单位,担负着保护国家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分子等多项庄严使命。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计算技术在不断进步,从以前的单机式计算发展到联机计算,最后发展到分布式处理以及网格计算。计算机的计算技术提升了,相关的信息量在不断膨胀,大量的信息需要快速、及时的处理需求在不断攀升,而这些海量信息的核心是数据的存储。 原有的设备、系统、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安系统的办公自动化程度,为公安指挥和管理工作起到了辅助作用。然而,由于国内地市公安系统的数据中心管理着全市综合信息查询、执法办案、移动警务等各类业务应用,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公安工作对各业务系统的依赖不断加强,对系统的连续性、稳定性、信息共享性等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当前,公安系统的信息化虽然已有半个世纪的历程,但公安信息化未曾真正解决公安工作的痛点需求,特别是云时代背景之下,公安系统互不兼容、自成一体,各类数据信息单独存放,不便于信息的迅速传递、汇总、查询和加工,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信息孤岛”的产生,不仅影响了公安信息化效能充分发挥,严重影响了投入产出比的失衡。 公安系统“信息孤岛”问题,已上升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战略层面,如何消除“信息孤岛”,将公安系统相关业务体系连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全国范围内多层次的信息资源变得易于存取、便于共享,以供领导决策,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的高效运行,是目前公安信息化面临的重大课题。 “信息孤岛”是如何形成的? 信息孤岛是指相互之间在功能上不关联互助、信息不共享互换以及信息与业务流程和应用相互脱节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在整个信息技术产业飞速发展过程中,IT应用的变化速度加快,导致公安系统IT应用与以前的应用不配套,也可能与以后的“更高级”的应用不兼容。因此,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信息孤岛”的产生有着一定的必然性。 “信息孤岛”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并不是中国信息化特有的情况,全球每年的应用集成有近3000亿美元之巨。信息孤岛的类型有很多,包括:数据孤岛、系统孤岛、业务孤岛、管控孤岛。不仅公安系统之间存在“信息孤岛”,在很多地方,有多少个委、办、局就有多少个信息系统,每个信息系统都由自己的信息中心管着,有自己的数据库、自己选择的操作系统、自己开发的应用软件和用户界面,完全是独立的体系。 那么,“信息孤岛”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呢? 第一、信息化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信息化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从欧美等信息化启动比较早的国家来看,信息化的实施和应用都不是一步到位,而是通过循序渐进的过程逐步建立起来的。信息化有一个从初级阶段到中级阶段、再到高级阶段的发展过程。在计算机应用的初级阶段,人们容易从文字处理、报表打印开始使用计算机。进而围绕一项项业务工作,开发或引进一个个应用系统。这些分散开发或引进的应用系统,一般不会统一考虑数据标准或信息共享问题,追求实用快上的目标而导致“信息孤岛”不断产生。 第二、认识误区问题。长期以来,许多机构把现代化建设看作是拥有大量计算机设备即可,经费投资方向自然而然地偏向于计算机基础设备,而忽略信息资源的建设,造成购置的信息基础设施闲置、资源浪费、信息化建设进入重硬轻软的认识误区,导致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了“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现象。 第三、需求不到位。信息资源是为了服务公安系统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支持普通员工的业务操作。而在信息化建设中,缺乏对业务痛点、需求点的深入了解,即使提出较明确信息需求,但由于信息共享度差,信息价值低,这种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缺乏信息需求动力是“信息孤岛”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 第四、标准不统一。作为公安业务基础的报警、户口、车辆、交通指挥、犯罪情报资料等部分均已不同程度地上机。但由于上机系统不是在统一的要求下一体化开发的,彼此间没有任何的协作上或数据上的联系,操作平台也不一致。导致数据共享程度不够,信息交流不畅,系统间互访困难,全面查询时自动化程度低,数据间相关性差。一体化开发和制定统一的数据和接口标准已迫在眉睫。 第五、管理体制问题。在全面占有各有关业务信息的基础上,是可以进行计算机的决策管理和决策分析的。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各有关业务信息的数据不统一、不系统、不全面、不完整;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 如何消除“信息孤岛” ,打造一个高效能的警务系统 由于以上的问题,在今后的公安信息化工作中要做到对系统的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操作平台,需加强联网,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开发决策支持系统。形成一个全国范围的公安信息管理体系。 第一、建立统一标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信息系统开发者没有统一的标准,势必会造成系统的通用性差,可交换性不够,信息共享更无从谈起。今后要求所有的系统开发工作都要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从系统的基本要求,如数据的采集、存储、交换,到生成的各种报表,都要有相应的规范。公安工作的主管机关会同各机构,制定出公安信息管理规范和部颁标准。对进口软件也应按此标准要求。 第二、系统开发行业化。要通过政府采购等手段促进和支持面向公安部门的各种相关软件的开发。 由于公安工作在国家安全方面的至关重要性和特殊性,系统软件不宜从国外引进,各地公安部门除要提高相应的技术实力,在国内通过政府采购等手段进行择优采用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软件开发实现行业化就可以批量生产可重用的各类MIS及其零部件,从而使软件的开发摆脱“小作坊”生产模式,进化为“工厂化”生产模式。这样既提高了程序的通用性又降低了开发成本、促进了相关产业的竞争,更有利用软件的不断升级换代(发展)。 第三、实现全国范围内多层次的系统集成。所谓系统集成是指将组成系统的各部件、子系统、分系统,采用系统工程的科学方法进行综合集成,从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组织实施到组成满足一定功能、最佳性能要求的系统。在各业务系统全面上机以后,建立多层次的互连网络,并实现高层次系统集成将导致公安管理产生质的飞跃。对信息管理、决策管理、安全管理有无比的优越性。是信息共享的前提和基础,更是有效实施管理流动人口,打击流窜犯罪等公安业务有效手段。因此也是公安信息化的关键。 公安信息化为何离不开云存储? (编辑:宁德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